山形依旧枕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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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魏无羡和江家的关系让人感觉拧巴在哪里?(1)

原谅我用了“拧巴”这么个古怪的形容词,因为总觉得其它词都缺点火候,唯独觉得“拧巴”稍微有那味儿。

拧巴的意思,接近于别扭,但比别扭更形象。

可以理解为不舒畅、尴尬、觉得哪里怪怪的又说不清楚,但就是直觉告诉你:不正常,不协调。

大家意会一下即可。

那么问题来了:拧巴在哪里?

简单来说,是江家人给予和索取不等价,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统一,随时切换标准。魏无羡给江家的回报值远超江家的养育之恩,就这样江澄还不满足,还觉得魏无羡对不起他们江家,所以才会有不少人感觉不适(成年人一定非常懂这种感觉),觉得江家大米太贵了。

首先,是江家人的自我认知问题,就是他们到底有没有真正把魏无羡当家人,以及“本心”和行动是否匹配。

其实当家人还是外人江家人都不算做错,毕竟魏无羡不是江家的孩子,等同于没有法定抚养义务,所以无论基于什么原因收养了魏无羡,都是有恩情的,这个不该否认。

但是车有车路,马有马路。

当作家人就按家人的标准,当作外人就按外人的标准,然后对家人和外人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都是不一样的,索取回报的标准也不一样,总之权利和义务要统一,不能双标。

最怕的是你没给那么多,还自以为给了很多,索取更多。这种心态无论是对家人还是外人,都一样是大忌,站不住脚。

如果是当作家人,参考父母子女、感情深厚的亲兄弟姐妹关系,什么标准尺度我不多说了,大家代入自己三次元家庭自己可以体会。

“家人”的标准并不当然仅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还是要看感情深厚程度。那么多有问题的原生家庭,对很多人来说这种家人带来的是伤害和痛苦,还不如没有,反倒是一些法律拟制(收养、婚姻、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情感上互相依赖的家人要好很多。

健康的家庭关系,家人之间应该有平等有尊重,互相体谅互相关心,不该逮着一个人迁怒甩锅把自己摘那么干净,感情方面也不该跟讨债一样算那么清的,遇到问题第一反应是先别追究谁的错,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再说。

你要算深爱自己孩子的父母耗尽一生心血抚养孩子付出的心血价值?

算不清,孩子也还不清。

父母给予真爱和不求回报的付出,孩子也该给予父母感情上的感恩,并在赡养父母方面承担无限责任。

当父母把全部的爱都给了你,愿意为了你倾其所有,无论是爱还是金钱,哪怕他们很穷养大你也没花多少钱,难道你以后发达了觉得父母为你花多少你就还多少?开玩笑。

父母为了让你过得好不计代价且不图回报时,你也需要回报以同尺度才合格。当父母有需求(比如生病),你也该倾其所有尽你力所能及,没有赚赔一说,这个时候还衡量利益得失就是混蛋了。

但如果父母不合格,没有爱,只把孩子当养老工具,那么无论是法理还是情理,孩子回报也等同。

毕竟生养有恩,再烂的父母,基本的恩情还是得回报的。

但是赡养也分好几种,以下引用知乎某观点:

最好的赡养是把父母接到身边来,茶饭优越的伺候着。得了大病不惜金钱的给治疗。

其次是送去养老院,每周探望三四次,次次水果东西的带着,陪着坐半天。

再次是让老人独自生活,每周探望。

最次是只给基本的生活费(每月四五百),啥也不管。

啥适用标准,对照着看,不同的父母值得不同标准对待,是否无愧于心每个人心里有尺度。

好吧一不小心扯远了,其实我主要是想通过举例论证先说清楚一个在情理、法理上都没毛病的道理:

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都分清楚最利索。

该谈感情就都谈感情,当不计较付出且感情没法衡量的时候,那么所谓回报也不能再计较得失,因为没法明码标价算清楚。

该谈利益就谈利益,千万别到谈利益时为了逃债来感情攻势,道德绑架。

就像江家,如果真把魏无羡当真正的家人且做到合格了,那么就不该有虞紫鸢、江澄的习惯性迁怒甩锅,就不该有魏无羡的讨好型人格一直在迁就江家人的脾气,表面上活泼其实在江家人面前根本没有什么话语权,不该有江澄观音庙里江家大米那么金贵魏无羡欠了江家多少的言论,那么魏无羡为江家付出多少,无论多少功劳那都不叫功劳,那是应该的。

家人之间谈什么欠不欠谁啊,真抱着挟恩索报的心那么就请说清楚,别以家人名义绑着人家又没真正给家人待遇,等到索报时又道德绑架,让人家以回馈家人的标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是无底洞债务。

如果当作外人,也没任何毛病。

那更好说,江家对魏无羡有收留之恩,魏无羡该报恩,那就好好估价算清楚,还该还的恩,还够了也别BB,当外人还玩感情攻势道德绑架那套就耍流氓了。

恩情怎么算,不能直接等价,我们就按照意义来估量。

比如一个人快饿死了,有人给了你一碗饭,那就等同于这碗饭救活了你,你总不能觉得以后还别人一碗饭就算还恩了吧?传说中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就是这么个理,你实际上欠的是救命之恩,以后有机会救人一命那基本就还了。

可惜的是现实中有一些贪得无厌的“人情债”高利贷债主,他们的逻辑是:如果没有我给你那碗饭吃救你,就没有以后的你了,所以你以后的人生都属于我,为我死一万次都该,以后你的东西都属于我,不死不休。

甚至觉得自己死了子子孙孙都可以继续无穷尽索取,因为继承了自己的“人情债”债权。

江澄差不多就是这种讨债的心态,所以原著里魏无羡为江家做多少他都觉得应该,哪怕没有虞紫鸢甩的江家灭门的锅,就凭观音庙里他那些江家大米有多金贵的言论,他对魏无羡也一直是居高临下的,表面兄弟实际上当下属,就像很多领导对下属很好表达自己的亲和力,但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原则问题上有冲突你试试?立马用领导威严压你,没商量。

江家粉一直力证没有江家收留魏无羡就死了,江家对魏无羡是救命之恩兼再造之恩,我先不吐槽江枫眠找到魏无羡时他都九岁了,以魏无羡对爹娘记忆都模糊的原著细节,目测他也一个人流浪了至少四五年还活得好好的,咱就当是以上情形吧,江家给了快饿死的魏无羡一碗饭,那么用最大峰值换算一下就是魏无羡欠江家救命之恩。

那么你们看看,原著里魏无羡前前后后为江家做了多少,够不够还。

另外,有时候,人命其实没有解决问题重要。

魏无羡对江家最大的贡献,其实不是救了江澄还有金凌多少,是给江家贡献了力量,报了江家灭门的仇,让江氏夫妇可以瞑目,同时在射日之征中以一人抵挡千军万马的战功让重建后的江家有了立足之地,不至于被人无视甚至欺辱。

有必须要做到的事,但是无能为力,那种痛苦和绝望,比什么都可怕。这个时候,自己的命比力量差远了。

如果没有魏无羡的鬼道,江澄和江厌离是没有能力为父母报仇的,江家就算能重建也是九流家族,仙门百家射日之征能不能赢也是难题。

我觉得以封建道德观还有江澄、江厌离对父母的感情,对岐山温氏的痛恨,如果能让他们获取力量报仇,出卖灵魂他们两个都会考虑。

就是这么现实又无奈。

就算按照债权债务来衡量,魏无羡还的也够多了。

然而大多数江家粉攻击拉踩魏无羡就用了偷换概念和切换标准的衡量法:

一边证明江家人对魏无羡有多好多当自己人,一边说魏无羡欠江家的恩情必须还;

一边说江澄视魏无羡为手足兄弟,一边说魏无羡功高盖主、高调张狂没有照顾江澄的自尊心;

一边把魏无羡的鬼道为江家带来的利益照单全收,一边嫌弃魏无羡因为使用鬼道带来的副作用(心性问题,桀骜不驯、易躁易怒容易得罪人,阴虎符力量被人觊觎),觉得他只会招惹是非让江澄收拾烂摊子·······

当羡粉摆原著事实讲道理证明魏无羡对江家的回馈远超江家养育之恩时,他们又把魏无羡算进江家人里面,表示跟家人计较什么功劳不功劳啊,直接以“一家人”为由收编了魏无羡射日之征里的战功,内部消化了魏无羡还的债务,等到魏无羡被针对、带来麻烦时,他又被开除出“江家家人”人籍了;

这个······不觉得逻辑前后矛盾吗?

不当家人也没毛病,利用人也没问题,但咱能不能有点职业道德?

既让马跑又让马不吃草,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这吃相太难看了啊。

金光善为了让瑶妹替他卖命还给了瑶妹最想要的认祖归宗的身份呢。

金光善为了鬼道的力量招揽薛洋你看给他待遇多优厚,给了客卿身份,薛洋张狂惹聂大不快瑶妹善后赔罪,路边掀人摊子瑶妹在后面付钱,瑶妹几乎就跟老父亲一样带着薛洋并照应。

更不用提薛洋灭门栎阳常氏给兰陵金氏招惹了多大麻烦,薛洋和兰陵金氏的关系类似于合作协议,兰陵金氏是上家(甲方),薛洋下家(乙方),这是薛洋为了私仇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增加负担了,但因为他有利用价值,金光善不惜正面杠了聂家保了薛洋,虽然他躲在幕后让瑶妹顶压力,但金家可算是付出了名声上的代价,一直是个话柄。

做生意明码标价不谈感情道德,各取所需等价交换,但是兰陵金氏这么厚道的甲方还真不多见。

所以我才在《魏无羡如果不待在江家他会过得更好》里说,要是有魏无羡这样的人才给家族长脸,还给家族上位奉献了那么大的功劳,加上本身像个挖掘不尽的宝藏一样的创新才能,金光善做梦都能笑醒,让他用自己嫡亲儿子换他都愿意。

江澄这方面做得还没金光善得体。


PS:

1、未完待续,大概还可以续两篇,下一篇实例对比论证;

2、本篇关联《原著正常向分析和江家粉、澄粉的观点真的不兼容》、《别的可以不计较但谁再说江家灭门是魏无羡的责任我都不能忍》;

3、还是感觉有些别扭,一天内应该会不断地增加修改,24小时内可以稳定下来彻底定稿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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